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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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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吴川法院:干警通过司考有奖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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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日报讯 (记者林明聪 通讯员谢国伟) 吴川市法院为防止法官断层现象的出现,坚持把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当作抓好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记者近日获悉,该院5名干警顺利通过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是2002年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该院干警通过司考人数最多的一年。
  据介绍,吴川法院把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增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一项工作任务。为鼓励干警刻苦学习,通过司法考试,吴川法院规定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奖励3000元。每年的司法考试前三个月,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脱产学习时间,最大限度保证干警的复习时间。并充分保障干警司法考试期间的后勤服务,派出专人专车接送参加考试的干警,干警在考试期间的食宿统一安排,让干警集中精力参加考试。这些举措激发了干警学习的热情,也激励了干警参加司法考试的决心和信心。2009年,吴川法院10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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