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调解是法院工作的难点之一,而东莞市中级人民今年1至11月3名法官调解结案1043宗,其中朱海晖法官一人就成功调解了557宗,还将调解范畴扩大到了二审。这种高效的工作方式使得中院成为广东省高院指定的“全省立案调解试点单位”。 南方都市报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王创辉 李慧琳) 调解是法院工作的难点之一,而东莞市中级人民今年1至11月3名法官调解结案1043宗,其中朱海晖法官一人就成功调解了557宗,还将调解范畴扩大到了二审。这种高效的工作方式使得中院成为广东省高院指定的 分享到: 2 上一篇:省高院:廉政监督触角在办案一线延伸 下一篇:省高院:东莞法官争当“上医”和“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