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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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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31个解答认真回应网民“送上门的调研”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57次   
关键词:

 

发布会现场

     法院网讯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民意沟通邮箱收集的网民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2009年4月1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要求改进和完善网络民意沟通机制,有条件的法院开设专门的电子信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5月4,最高人民法院开通民意沟通电子邮箱zgrmfy_mygt@chinacourt.org
,专门用来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门别类加以梳理后,将有见解、有价值的群众意见和建议送有关部门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民意沟通邮箱开通以来至1122收到的7641封邮件进行了整理和分类,属于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邮件281封,共涉及5大类、31个问题。这5大类问题分别是:一是对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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