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省高院:王胜俊作出重要批示 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省高院:王胜俊作出重要批示 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57次   
关键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就法院文化建设和新成立的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法院文化建设是全社会的大事,更是人民司法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大事。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各级人民法院都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积极推动,使法院文化建设伴随着人民司法事业共同发展、共同前进。

    王胜俊在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的报告中批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充分体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法院法官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以及行为准则等,既具有完美的精神内涵,又具有丰富的物质内涵;既表现为外在形象,又表现为内在素质;既有政治标准的要求,又有司法能力标准的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法院文化建设是全社会的大事,更是人民司法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大事。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各级人民法院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和积极推动这项工作,使法院文化建设伴随着人民司法事业共同发展、共同前进。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