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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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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广东高级法院:以开放的心态尊重网络舆论监督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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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1224(索有为 段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4日举行有关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尤其是要以开放的心态、求真的精神、坦荡的胸怀、实事求是的态度重视倾听网络民意,扩大司法公开,尊重网络舆论监督。
  广东高院称,对于网络舆论监督批评正确的,要勇于承认,及时纠正。对于批评有出入的,要查清事实,及时说明真相。对于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要及时正面引导,澄清事实。
  广东高院表示,将对网络舆情早发现、早研判,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处理网络舆情要,主动提供信息,及时说明问题。争取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速报事实,慎报原因,既不失语,又不妄语。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说,网络舆论已经成为民众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司法越来越受到网络舆论的关注,通过网络加强民意沟通,倾听民众意见,对于改进法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借助网络舆论这个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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