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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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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最高法院将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
2010/02/0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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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013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一本《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一辑)》近日将下发至各级法院。这是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的要求,以及贯彻今年8月王胜俊院长有关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尤其要重视运用发生在干警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在全国各级法院集中开展一次以司法廉洁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之一。

   据了解,除了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高人民法院还将突出重点,强化反腐倡廉的各项活动和措施,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

   逐步建立起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长效机制。颁布实施五个严禁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据了解,今年18月,全国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数量与去年同比增长了51%。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拓宽接受群众举报的渠道,完善举报线索的管理机制,努力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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