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自去年7月至今年1月,成功调解12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履行金额48.6万元。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去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刑事诉讼中适用和解的指导意见》,将被告人是否同意赔偿受害人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后,该院把所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纳入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庭前、庭中、庭后不同的阶段反复进行调解,让被告人的近亲属了解积极赔偿对被告人量刑的作用,同时也让受害方了解到被告人的经济困境,不要提出过高的诉讼请求,从而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如被告人邓某*故*意*伤*害*一案,因受害人打老婆,老婆的弟弟邓某把受害人打致轻伤,鉴于该案是因家庭矛盾引起的,承办法官就以受害人的儿子为双方的纽带进行调解,并化解了调解的僵局,最终使该得以成功调解,平息了双方随时可再次发生的冲突。
截至1月底,该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4件,成功调解12件,履行金额48.6万元。受害人得到了相应赔偿后,也谅解了被告人。为此,该院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增进了他们改造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