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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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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深圳:法院文化建设各具特色
2010/02/23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14次   
关键词:

深圳市福田、罗湖和南山区法院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法院文化氛围。
  福田:法律文化长廊
  到了福田区人民法院,文化长廊会跃入你的眼帘,为你打开法律历史画卷。福田区法院是全国文明单位,2009年初,该院完成了文化长廊建设的第一期工程——世界主要法系展示区。展示区精炼地诠释了世界主要法系的起源、发展和特点,形象地展示了世界法律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和改革举措。走在文化长廊中,世界主要法系的兴衰演变重现眼前:美索不达米亚法系和古埃及法系是两大最古老的法系,早已消逝但永远记录着古代法律文明的起源;印度法系虽已解体,但因影响深远被归入世界五大法系载入史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伊斯兰法系年纪较轻,但由于其立法技术高,分布地区广,其影响和作用不容忽视……目前,第二期工程法制史区以及第三期工程新法院发展史区正处于紧锣密鼓的设计和筹建中,预计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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