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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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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促进多元解决纠纷格局形成
2010/03/17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21次   
关键词:

    改革背景

    人民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近年来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是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全国法院大力推行立案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争取实现立案阶段化解一部分矛盾纠纷的工作目标。

    推进情况

    ●启动

    最高人民法院多年来一直在推行立案调解工作。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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