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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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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河源法院:新理念铸就新辉煌
2010/03/19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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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推介
  全国人大代表刘小华:
  广东省河源市两级法院在弘扬法治、服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方面,特别是在注重审判质量、注重调解工作、注重案结事了、注重清理执行积案、注重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等方面创造了许多新的亮点和宝贵的经验,得到社会各界的信赖和好评。
  走进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深切体会到的是一个山区法院建设发展给人们带来的新感觉、新滋味、新风尚。
  从跳龙门守山区”——法官队伍呈现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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