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
合议制改革一直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合议庭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经历了多回合的改革后,合议庭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形合实独”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合议庭与审委会、院长、庭长、庭务会之间的关系尚需进一步理顺,合议庭功能仍需进一步加强。在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下,最高人民法院展开了加强合议庭职责的新一轮改革。
推进情况
●启动
合议庭制度改革是确定的司法改革项目之一。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年初成立合议制改革课题组,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论证,召开了十多次各级法院业务庭室负责人、审判一线 分享到: 1 上一篇:粤高法:河源法院:新理念铸就新辉煌 下一篇:粤高法:广州市两级法院举行劳动争议案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