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实习生 黄宏晓 通讯员 穗法宣) 昨日,广州市两级法院举行劳动争议案例评析会,审判法官与检察院、市劳动仲裁委、市律协等各部门代表齐聚一堂,讨论确立关于劳动争议的若干意见,以期做到“同案同判”。 据广州市中院副院长余明永介绍,以加班费的保护期为例,原本劳动仲裁的保护期为60天,法院则根据民法通则的精神,对其保护期认定为两年,经过沟通后,两部门将加班费保护期统一为两年,从劳动者知道有加班费之时起计,超期部分则不受保护。 经过一年多酝酿,市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