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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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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韶关市中院六十华诞 梁伟发致信祝贺
2010/03/19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75次   
关键词:

贺信中要求高标准提高司法能动性和执法公信力

 

今天(319),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建院六十华诞,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致信祝贺,并要求该院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高标准提高司法能动性和执法公信力。

1950319,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广东省人民法院北江分院成立,是全省建院最早的地级市中院。韶关中院成立后,历经了建国初期的艰苦、“文革”期间的曲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壮大,不断成长和成熟。近年来,韶关中院坚持“三个至上”为指导,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的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物质基础建设,至2009年底,全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373117件,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今天上午,韶关中院举行了简朴而又庄严的建院六十周年庆典仪式。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首席大法官、原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康乐书、原省高院院长吕伯涛、中共韶关市委书记徐建华、市长郑振涛等领导出席了庆典仪式。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致信祝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凌祁漫、中共韶关市委副书记林耀明分别代表省院党组和市委市政府致辞。出席庆典仪式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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