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法院网讯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的主体、程序等重要问题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财产刑执行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该司法解释将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介绍说,这个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完善财产刑的执行制度,规范财产刑的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财产刑的功能作用,维护人民法院司法裁判权威的一个重要举措。 孙军工指出,我国现行立法对财产刑的执行主体和执行 分享到: 1 上一篇:粤高法:韶关市中院六十华诞 梁伟发致信祝 下一篇:粤高法:最高法院确定2010年全国法院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