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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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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最高法院确定2010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
2010/03/22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03次   
关键词:

    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统计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为法院管理创新服务的重要作用,在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确定了102010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于今年1月启动了2010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分析重点课题选题工作。选题工作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2010年的工作部署和当前法院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注重发挥统计分析辅助和支撑审判执行、司法决策工作的实证基础作用,坚持用好用活司法统计数据,用好用活司法统计方法,用好用活审判案例资源的原则来进行。选题过程中,各高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报课题,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在严密论证后,对选报课题进行整理、归纳和研究。确定课题兼顾了宏观题目与微观题目,刑事、民事题目与行政、执行题目,审判执行工作相关题目与法院其他工作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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