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广东调研时指出,要强化能动司法理念,采取能动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听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广州、深圳、清远等地关于开展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和部分一线执行法官的意见和建议后,江必新对广东开展主动执行、建立执行指挥中心、能动做好委托执行以及建立执行日志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广东三级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注重强化能动执行理念,大胆创新执行举措,转变执行理念和执行方式,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在深化主动执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等方面取得了很多经验。希望广东法院进一步研究总结,使之更加系统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