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乐昌法院:甘当粤北门户法律守护神
粤高法:乐昌法院:甘当粤北门户法律守护神
2010/03/3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70次   
关键词:

319,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隆重表彰全省优秀法院。被人民群众称之为广东北大门法律守护神的乐昌市人民法院榜上有名。2008年至2009年,该院共审执结案件3232件,审执结标的2.4亿元,2009年民商事一审调撤率57%,比去年上升了11个百分点,改判和发回重审率13.4%,位居全市十个基层法院之首。获得这一殊荣和佳绩的背后,是乐昌法院人不懈的努力和追求。

甘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人民法官为人民”。这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乐昌法院人在这一主题实践活动中,始终甘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2008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