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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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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中山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正式挂牌
2010/03/31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98次   
关键词:

摘要:打官司耗时长,案件久拖不结,这是不少人面对纠纷时不愿进法院的一个原因。昨日,南头镇“中山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正式挂牌,标志着中山市法院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诉调对接工作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诉调对接制度:
  3月开始,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小榄镇、南头镇试行。市民在遇到争议不大的纠纷时,可以先到当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向法院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书,维权的时间从几个月缩短至几天。
  南方都市报讯(记者吕婧) 打官司耗时长,案件久拖不结,这是不少人面对纠纷时不愿进法院的一个原因。昨日,南头镇中山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正式挂牌,标志着中山市法院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诉调对接工作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对接机制可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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