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民事纠纷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民事案件的数量呈现出大幅上涨势头。同时,传统的超职权主义的审判方式对司法的中立性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以来,为缓解法院的工作压力、提高办案效率以及充分调动当事人举证的积极性,各级人民法院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全国法院系统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应运而生。
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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