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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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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熊选国:让人民群众尽快感受到量刑规范化改革成果
2010/04/12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91次   
关键词:

    4月9,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检查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全国部分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会,并组织观摩庭审和座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强调,要坚定信心继续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让人民群众尽快感受到量刑规范化改革成果。

    熊选国指出,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各地法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明显提高,量刑更加公开和透明,更加公正和均衡,判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进一步提高。各地法院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问题比较客观,意见建议比较具体,为下一阶段修改完善试点文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熊选国在与各界代表座谈时强调,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之所以能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是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量刑规范化改革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各地法院要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人民群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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