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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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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张军:结合实际找准立足点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5/0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12次   
关键词:

    4月30上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第七期培训班结业典礼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出席典礼并讲话。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立足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张军指出,42223日在陕西延安召开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坚持公正廉洁执法。王胜俊院长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国法院找准三项重点工作与人民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坚持能动司法、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审判管理等十项工作,把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变成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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