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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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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过道开庭 借光审案——天河区法院审判大楼水浸停电也坚持办公
2010/05/07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42次   
关键词:

天河区法院审判大楼水浸停电也坚持办公

过道开庭 借光审案

 

 

57,天河区法院多处地方变“水塘”,审判大楼停电,法庭漆黑一片,在诸多不利情况下,该院决定将法庭“搬”到过道,并且以纸和笔记录这一种十年前的办公方法度过了被水浸的一天。

雷暴雨使岗顶一带普遍被水浸,位于该地段的天河法院由于地势低洼,被浸更严重。早上8时左右,陆续来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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