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贴身保卫”,今年1至4月立案130件
人口重压、资源锐减、环境污染……传统发展模式缺陷日益凸显之际,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保护知识产权早已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在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过程中,珠海市委敏锐地意识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珠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珠海趁势而为,率先在全国设立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努力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如擎天巨擘,为珠海高科技企业撑起一片天。仅在2009年,珠海市就实现了专利授权1738件、建立154家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拥有131个国家和省级“名牌名标”的骄人成绩。
珠海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为高技术企业保驾护航的同时,悄然成为珠海科学发展新道路探索前行中的“新名片”。
三个“增多”催生知识产权法庭
虽然打造了世界名牌的格力电器,迎回了“远走多年”的巨人集团,但珠海也一直面临目前绝大多数城市遭遇的困境:如何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自主创新环境建设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特别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三个明显“增多”的现象,对珠海的科学发展道路提出严峻考验:
受理案件数量明显增多。2002—2009年,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15件。其中,2002—2004年,共受理95件;2005—2007年,共受理137件。其显著特点是,每三年上一个台阶,平均增幅达31%。
网络技术兴起引发新型案件明显增多。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出现了因计算机软件产品后继开发引起争议的案件、MTV放映权纠纷案件以及网吧局域网侵犯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案件等新类型案件。
涉及名企、名牌案件明显增多。从格力集团、三九企业集团到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等国内外著名公司品牌,都受到过不同程度的知识产权侵害。
2009年12月8日,珠海市政府为解决三个“增多”难题,保护高新区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生命力打下坚实基础,率先全国建立由珠海中级人民法院派出、独立设置的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
“许多国内外投资者,投资珠海前最关心的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倡导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的市委书记甘霖感慨:“为此我们要大胆创新,率先把知识产权法庭设在高新技术密集的高新区。”
其实,早在1994年1月,珠海市中级法院成为全国首批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中级法院。但要改变知识产权庭内设的模式,另行设置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这并非简单的名称变化,而是意味着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的重大变革和创新,其重大意义和示范效应无疑是空前的。
“高新技术是这些企业的命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天鸿表示,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可以提高企业投资信心。
“在高新区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将保护和服务职能重心向重点地区倾斜,能够更好地发挥示范效应,更好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珠海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邱轼说。
在各方不断努力下,珠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95家,其中48家落户珠海高新区,有近200家软件企业落户高新区,截至2008年,高新技术产值占珠海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8.7%。此外,高新区历年的专利申报量也一直保持25%以上的年增长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霍敏称赞:“珠海中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的诞生,勇敢地担当起了全省知识产权审判进一步改革创新开路先锋的重任。”
七成审结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作为珠海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急先锋”,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面对“没有先例及经验可作参考,全靠自己摸索新路”的现实挑战,从设立之初,就尝试将之前分散的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审判职责“三合为一”。
“这种审判模式克服了过去机构不独立、业务不单纯、人员不固定等问题,极大增强了司法机构与行政机关相互配合与协作的有效性,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水平。”知识产权法庭负责人陈发启介绍。
今年1至4月,知识产权法庭立案量达130件,相当于去年市中级法院全年立案量的112%,其中超70%的审结案件,最终以调解或撤诉的方式结案,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法庭司法保护的作用。
珠海中级法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