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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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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三水“试水”刑事审判量刑程序
2010/05/1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09次   
关键词:

目前该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昨日,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在三水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这起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多了一个量刑程序。

  据悉,早前法院根据案件的证据、事实来裁断的刑事审判程序的规则将被改变,此前不公开的量刑程序忽视被告方的意见表达,今后的庭审中将引入量刑程序。

  知多D:量刑程序

  所谓量刑程序,就是在审判长的主持或组织下,控辩双方、被告人围绕量刑处罚提出建议和理由,并进行辩论,法官充分听取量刑意见后再依法裁量,并在判决中对是否采纳各方意见进行充分说理的审判程序。目前,量刑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较为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记者杨波 通讯员乐振华)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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