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江必新:切实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到位
粤高法:江必新:切实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到位
2010/05/24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02次   
关键词:

    行政诉讼是国家通过法律管理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民矛盾的化解机制。而行政案件申诉上访率高,是长期困扰法院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2009年全国法院全年新收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6688963件,其中行政案件虽然不足2%,但行政申诉上访案件却占了全部申诉上访案件的18%左右,比平均值高出8倍,绝对数已经超过了刑事和执行

   为尽快解决当前行政案件申诉率高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此间于广东东莞召开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人民法院必须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思路上作出调整,正确处理行政审判的几个关系。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