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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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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南海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拍卖现场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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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辉鹏 通讯员黄延丽报道:昨天上午,南海法院首场集中拍卖现场会在该院第五审判庭拉开序幕。拍卖现场特设监督席,廉政监督员和人大代表到场监督成为该院推行集中拍卖的一个亮点。
  本次集中拍卖会既是法院内进行的首场拍卖,也是南海法院今年最大司法标的物的拍卖,3处标的物涉及土地、厂房、房屋、商铺、灯具等,估价总值达4727万元。首场进行的丹灶某陶瓷公司8376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259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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