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斗门法院:五水竞处三“规”兴
粤高法:斗门法院:五水竞处三“规”兴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14次   
关键词:

67,记者驱车来到地处广东省珠海市西部的斗门区采访。据传,因碧水珠江在这里五派分流,奔腾入海,便有了斗门的称谓。这里河涌纵横,沙田绿野,斗门区人民法院就坐落在宽阔的黄杨江畔。
  此前,记者听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志介绍:斗门在珠海工业西进,城市西拓之前经济一直落后,斗门法院审判工作也总是拖珠海法院系统的后腿,法官自卑得抬不起头来。但是自2005年以后,同样是这个法院,多次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法院、全省模范法院,并被记集体一等功。丑小鸭是如何变成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