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日上午,罗湖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罗湖区黄贝街道文华社区的罗湖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了4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当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此次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展的“巡回法庭进社区”活动,充分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宗旨。
上午10时,巡回法庭正式开庭。由罗湖区人民法院季媛副院长、民三庭庭长陈立中和代理审判员陈霞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诉吕某、张某、马某、周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4案。
庭审按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展开。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原则,法庭当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合议庭将专业法律知识浅显化、将最终法律责任直白化,通过充分的辨法析理,最终圆满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且当场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巡回法庭进社区,既能为当事人提供充分方便,又能有机结合案件审理与宣传普法,是法院深入和完善“开庭在社区、调解在社区、普法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