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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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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法官经培训仍不能应用新系统要“下岗”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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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戎明昌 通讯员/林劲标 李志金)鼠标轻轻一点,立案、排期、审理、结案等审判业务信息统统一网打尽。记者昨天从广东法院信息化应用推进会上了解到,根据广东高院院长郑鄂提出的强力推进、强行入轨的要求,以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等为内容的广东法院网络信息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如今,从省高院到派出法庭全面实现四级信息无缝链接,无论是提讯、庭审、签章,还是教育、培训都可以实现计算机远程操作,数字化为广东法院审判管理安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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