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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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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潮阳法院未成年人非监禁刑工作成效明显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83次   
关键词:

近期,在潮阳区法院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该院未成年人非监禁刑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创建幸福汕头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
  四川省人向某与被害人余某系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一家内衣厂的员工,两人曾因生活琐事发生过矛盾。200911月的一个夜晚,向某在内衣厂大门口附近遇见被害人余某,遂指示同行的罗某涛等人殴打被害人余某,致其重伤。案发后,向某很快就被厂方人员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随后,公安机关又陆续抓获其他5名同案犯。
  由于该案6被告人均系到潮阳打工的外地人,且其中有5名为未成年人,案件有一定的特殊性。对此,潮阳区法院非常重视,分管副院长郑桂明担任审判长主持案件的审理工作。合议庭经深入研究分析案情,认为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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