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3月份至今,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以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形式共对191件非诉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解决标的金额达150多万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100%,当即一次性给付结案率达90%以上。“一不误工,二不花钱,三不伤感情”,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调解之后找法院确认,正逐步为群众所认识和接受,司法确认成为兴宁市快速化解社会矛盾的又一顺畅渠道。
司法确认,在这里拉开帷幕
以往当事人有了纠纷,除了到法院起诉,还可以找民间组织进行调解,但是调解结果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当事人反悔,只能再走诉讼之路……
“真的没想到,我没有出一分钱诉讼费,没有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