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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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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老兵”争当排头兵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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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功章承载昨日军姿飒爽,法槌见证今天匡扶正义。广东法院系统一万八千名法院干警中,四千多人有过军旅生涯。他们在审判执行、政工、纪检、法警、行政后勤等各个岗位上默默耕耘,诠释着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八一前夕,记者深入广东部分法院采访,看到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不怕困难,勇于担当,雷厉风行,以身作则。
  这是一个不凡的群体。从军营到法院,从优秀军人到法院骨干。
  当人们用专业眼光打量他们的法律业务水平时,他们用无可非议的工作实绩交出了一分满意的答卷。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伟大实践中,南粤老兵们个个争当排头兵。
  屡办大案的资深法官林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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