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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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王胜俊批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督查工作的内在规律,理清督查工作思路,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注重督查工作实效,努力做到科学督查、高效督查、廉洁督查,不断开创人民法院督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9月6日上午,全国法院督促检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为会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要性,把督查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准确把握督查工作的内在规律,理清督查工作思路,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注重督查工作实效,努力做到科学督查、高效督查、廉洁督查,不断开创人民法院督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召开督促检查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对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的精神,总结和交流督查工作经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