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徐闻检察院全国首开先河 在法院设执行监督室
粤高法:徐闻检察院全国首开先河 在法院设执行监督室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80次   
关键词:

广州日报湛江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朱浩、刘卫 、黄子津) 昨日,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在徐闻县人民法院设立执法监督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据悉,徐闻人民检察院在同级法院设立执法监督检察室,这一做法不仅在广东省内属于破天荒,甚至在全国也是首创。
  据徐闻县人民检察院李军检察长介绍,在同级法院设立执法监督检察室,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司法体制的高效运行,积极推进阳光执法,从源头上、根本上治理执法难这一问题。徐闻县人民检察院为此与徐闻法院签订了一份《关于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执法监督检察室专门负责日常执行监督和接待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