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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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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张军:让人民群众看得到体会到法院公正司法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54次   
关键词:

    9月15,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并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时强调,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创新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让人民群众看得到、体会到法院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在通报了全国法院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后,张军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人民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积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纷纷建言献策。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解清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对无锡发展的支持。全国人大代表、河海大学力学研究所所长章青说,听了张军副院长的介绍,更深刻地了解了法院工作。他建议人民法院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全国政协委员、常州市长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汤燕雯认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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