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沈德咏强调立足国情 尊重司法规律 大力加强审判理...
粤高法:沈德咏强调立足国情 尊重司法规律 大力加强审判理论研究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72次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沈德咏在113召开的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0年年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的重要指示,大力加强审判理论研究,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沈德咏指出,近一年来,人民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也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加强研究,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思想保证,这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丰富和发展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的必然要求。只有通过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才能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才能准确把握社会矛盾的新特点、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执法的新期待,才能把握三项重点工作的丰富内涵以及三项重点工作与人民法院工作的关系,促进三项重点工作协调发展,使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与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沈德咏强调,审判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科学的研究原则,才能更好地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服务,才能更好地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服务,才能更好地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要强化国情意识,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全面认识和把握现实社会条件,确保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各项部署、各项措施符合国情,符合实际;要尊重司法规律,要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个司法改革的总目标,正确认识和把握司法规律,抓住三项重点工作的核心问题与关键环节展开理论研究;要强化为民情怀,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着力研究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愿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审判理论研究成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开展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