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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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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最高法院与中央19个部门建执行联动机制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24次   
关键词:

 

发布会现场

     法院网讯     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是基于对执行难问题长期深入思考提出的一项战略举措。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法院19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1999年以来,全国先后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结了一大批疑难案、骨头案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然而,执行难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要真正形成执行工作新格局,重中之重就是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将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将法院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转变为以法院为主、各部门协作联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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