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广州8月5日电记者邓新建通讯员林劲标林俊杰 从今年1月起,广东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量刑纳入庭审程序改革。而这一改革最突出的亮点,是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联手出台的《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适权说,以前的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通常只会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是何种罪名发表意见,而对于被告人应当判处多少刑罚,控辩双方一般不参与,容易引发当事人及其他人不必要的猜疑。 针对旧有量刑模式的弊端,广东省高级 分享到: 1 上一篇:粤高法:郑鄂:主动执行是能动司法的具体体 下一篇:粤高法:罗湖法院:法官进入社区 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