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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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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法检率先联手出台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实现两大突破试行半年逾九成量刑建议被采纳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6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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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广州8月5日电记者邓新建通讯员林劲标林俊杰  从今年1月起,广东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量刑纳入庭审程序改革。而这一改革最突出的亮点,是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联手出台的《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适权说,以前的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通常只会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是何种罪名发表意见,而对于被告人应当判处多少刑罚,控辩双方一般不参与,容易引发当事人及其他人不必要的猜疑。
  针对旧有量刑模式的弊端,广东省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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