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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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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量刑规范化将全面试行 高法办班培训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35次   
关键词:

    8月31,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培训班在河北香河隆重开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强调,量刑规范化改革是刑事法制发展进程中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全国法院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具体行动落实到量刑规范化改革部署要求上来,扎实工作,为量刑规范化全面试行做好充分准备。

    熊选国指出,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具体行动落实到量刑规范化改革部署要求上来。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项目,也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在第一批12法院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报经批准,从去年61日起,全国共有120多家指定法院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进行试点。今年72日,政法委第14次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第6次专题汇报会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上述两个文件,并同意全面试行。这标志着历时五年多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即将进入全面试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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