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自2008年少年法庭成立以来,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6宗,生效案件正确率100%。法官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感化和挽救少年犯,杜绝少年犯重新犯罪的情形发生。 庭审帮教多方参与寓教于审。法官根据被告人的智力和心理状态进行适当庭审引导,保障法庭对抗程度与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除了法官帮教,还在每一宗案件庭审的“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之后安排了检察官、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