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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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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周永康:完备法律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前提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8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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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日,第二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记者 张铎 摄

    据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第二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昨天(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永康说,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坚持立足国情,借鉴各国法治经验,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求,符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经过几十年不懈努力,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多层次、多部门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将形成。本届论坛围绕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世界法律体系等主题,深入交流研讨,很有意义。

  周永康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高水平的法学教育和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希望人大法学院和全国法律院校更加关注我国法治建设实践,更加注重研究解决法治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水平,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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