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广东再先试行量刑规范化 体现法官量刑心理过程
粤高法:广东再先试行量刑规范化 体现法官量刑心理过程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16次   
关键词:

  改革开放以来,法院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市场经济的国策将其推到了历史前台。30年来,法律之治的正当性得到了越来越深刻的认同,法院正以前所未有的强度和深度进入到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秩序的调整中,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这为司法改革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与动力。去年开始,一项具有重大影响的改革开始在全国试点———量刑规范化。这次变革中,广东再次走在了全国前列———

  今年85日,在广东省量刑程序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一组数据映入眼帘:从今年1月份推行量刑纳入庭审以来,全省法院共试行案件8121件,上诉率为8.74%,抗诉率为0.02%发改率为0.25%,均有下降……

  以前,律师在法庭上对量刑没有发言权,被告人也没有。现在,可以在法官主持下就量刑问题与检察官展开辩论,法官还须据此依法裁判并说明量刑理由。这是司法改革的重大进步……”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说。

  何为量刑规范化

  简而言之,就是法院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并保障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以期实现量刑的公开和公正。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