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中院资讯 → 粤高法:宝安:编织爱心网让少年犯重回社会
粤高法:宝安:编织爱心网让少年犯重回社会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59次   
关键词:

建立法官、社工、义工、援助律师、法定代理人五位一体帮教模式
  9月11日,李林兰接到阿庆的电话,电话里他灰心丧气的话语顿时引起她的警觉。虽然是周六,她仍然主动约见了阿庆。原来,放弃了保安工作的阿庆希望自己创业,由于无知在贩卖盗版碟时被查获,光碟全部被没收。遭受挫折的他觉得自己没用,万念俱灰。
  李林兰了解到实情后,感觉到首先要重建他的自信。认真听了李姐姐的分析后,阿庆情绪明显好转。李林兰对记者说:经过一年帮教,令我感到欣慰的是,他终于会主动寻求帮助了。有了排解不良情绪的渠道,就降低了犯罪的可能性。
  硕士毕业的李林兰是设立在宝安法院的青少年犯罪社工帮教工作站的一名社工,阿庆是她负责的一对一帮教对象。2008年,16岁的阿庆与两名男子*抢*劫行人手机被捕,被判刑两年,缓刑三年,目前他仍在缓刑期。
  青少年犯罪社工帮教工作站是宝安区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建立的五位一体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