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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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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最高法院公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28次   
关键词:

 

新闻发布会现场

     法院网讯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据悉此报告是对2010年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两会工作报告的细化和扩充。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将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各界通报一年来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最高法院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年度报告》编撰及发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年度报告》由前言、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确立科学发展工作方针、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和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七部分组成,通过具体的事例和数据全面展示了人民法院2009年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全面展示了人民法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的工作业绩。《年度报告》以2009年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千万余件案件为基础,从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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