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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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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开平法院院长到那泔村扶贫助学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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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  93日上午开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惠祥一行5人来到龙胜镇那泔村看望对口帮扶贫困学生陈枝萍,为其送上助学金和学习用品、相关书籍等。
  阿萍现就读于龙胜中学初一,家中有六口人,仅靠其母亲一人每月打几百元的散工来维持全家生计。冯惠祥代表开平法院向她送上笔记本、文具、励志书籍等,并送上800元助学金。
  据悉,此次帮扶活动是开平法院贯彻落实市委办关于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村责任到人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开平法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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