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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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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蕉岭:加大金融债权清收力度筑牢金融堤坝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00次   
关键词:

嘉宾点评
  服务大局 能动司法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政法委书记 戴军生


  蕉岭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针对当前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主动服务、积极作为,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根据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认真找准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有效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蕉岭法院工作最大的特色和最大的亮点是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不是法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时之需,而是关系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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