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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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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广东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深召开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5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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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 日前,由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的发展理论研讨会暨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在深圳大学举行。
  来自广东省法学会、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商学院、广东省委党校、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广东金融学院、深圳大学等数十所省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就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的发展、珠三角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经济法律问题、珠三角发展与农民工权益保障、珠三角民间金融和消费信贷中的法律问题、珠三角拉动内需的若干经济法问题、广东三农问题的经济法因应、深化粤港澳更紧密合作中的经济法律问题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国内著名经济法学者、原西南政法大学校长种明钊,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程信和等也参与了研讨。
  与会代表认为,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离不开法律所提供的制度性框架。经济法应该在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广东省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以及金融、税收、消费等经济制度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本次会议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宝安区法院、深圳大学经济法与社会法研究中心(筹)承办,是院、校合作的一次有益的尝试。(应飞虎)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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