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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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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王胜俊: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努力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8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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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网讯   在今天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报告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王胜俊在报告中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民事审判工作呈现涉及范围广、案件数量大、增长速度快、新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等新特点。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93.95万件,占人民法院全部诉讼案件的85.77%,结案标的额20528.51亿元;全国法院年均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97.58万件,比前五年年均结案数增长了22.82%

    王胜俊说,多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平等保护、注重效果等司法理念,在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王胜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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