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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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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第四次亚太司法改革论坛会议在北京闭幕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992次   
关键词:

    10月28,以“利用科技手段促进法院工作为主题的第四次亚太司法改革论坛会议在北京闭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出席闭幕式并致辞,对此次论坛的圆满召开表示诚挚的祝贺,对与会代表付出的努力与贡献的智慧,以及表现出的严谨、友好、坦诚、协商、合作的精神表示钦佩和感谢。

   苏泽林指出,这是一次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的论坛。来自亚太23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名首席大法官、大法官、其他法官代表以及来自世界亚洲基金会、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等法律界人士,齐聚古都北京,共同探讨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问题。作为此次论坛的主办方之一,一直致力于亚太各国司法制度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很荣幸能够为亚太地区司法改革领域的交流提供平台,更加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向其他国家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优良的做法,进一步加深与亚太各国的友谊。

   苏泽林强调,这是一次深入研讨、成效显著的论坛论坛期间,各国代表交流了各国在利用科技促进法院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对科技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达成了共识。与会代表的主题发言以及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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