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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资讯刑事资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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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南山法院三项措施打造民意沟通机制
2010/11/18   来源:广东法院网   浏览次数:708次   
关键词: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构建与群众与社会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打造民意沟通平台,确保司法质效。
  该院开拓渠道倾听民意。南山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日信访直通车等活动作为长项机制贯彻下来,坚持领导接访日常化,使一大批信访案件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开发信访管理系统融入法院综合管理系统中,对每一宗来信来访案件均严格按登记、报批、审批、处理、回复、统计的工作程序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同时,南山法院网站开通了网上民意沟通平台,有工作人员及网络专业维护人员专门负责该沟通平台的日常运作和维护,设有在线直接回复、邮件解答以及留言回复三种方式及时发现群众反映的诉讼中存在的问题,节省当事人以及办案法官的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截至本月,南山法院网站点击率突破424万人次,居全国基层法院前三名。
  答疑释法体贴民情。南山法院认真落实市委区委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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